三重區天台廣場周邊停車位一位難求,近日遭民眾投訴有自稱天台廣場社區管委會的業者,在卸貨區空地向機車族索取停車費,新北市交通局表示,該卸貨區並無申請登記收費停車場,業者收費行為已違反停車場法,若勸導仍未改善,可裁罰3000元至1萬5000元。



收費行為違反停車場法位銀行個人信貸條件於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二段的「天台廣場」,1952年間由地方仕紳李瑞軟將木材行遷到該處,並在2樓加蓋歌仔戲台,猶如「天空中的戲台」因而獲得「天台」之名。1956年改建為天台商場,2年後改建為天台百貨,迄今近一甲子的時間,都是三重區最熱鬧的地方。

位於三重區福裕街上的天台廣場卸貨區,占地約20坪的空地上停著約10多輛機車,一旁張貼告示上雖寫著「天台廣場專用停車場,外車勿停」,但業者卻對欲停放機車的騎士來者不拒,見到騎士上門停車,立刻上前索取停車費。遭收費的王姓騎士說,因為在附近找不到紅線以外的停車位,才會前往該處空地停放,剛停好車就有自稱天台廣場社區管委會的人要求繳交30元停車費,雖然費用不貴,但該處並無張貼停車場收費公告,「突然被不明人士收費感覺怪怪的。」自稱天台廣場社區管委會的業者表示,卸貨區空地為天台廣場土地,外車若要停放,會收取一次30元停車費,也可以申請月租500元停車;然而天台廣場社區管委會職員表示,收費人員並非管委會人員,而是私人店家,至於為何私人地會委外收費,職員則拒不透露。知情人士私下透露,該卸貨區空地向機車騎士收取停車費情形已存在20、30年,管委會疑似與該業者私下有掛勾,暗地默許業者打著管委會名號在其土地上向民農會貸款率利眾收取停車費,過去亦曾引起民眾質疑。可裁罰3000至1.5萬元交通局停車管理科長金肇安表示,經查天台廣場並未於該空地申請登記收費停車場,收費行為已違反停車場法,若經勸導後仍未改善,將處3000元至1萬5000元不等罰鍰。(中國時報)創業鳳凰婦女小額貸款

青年首購優惠房貸2017房屋貸款率利最低銀行比較2017






A72DD40E0A5B7ED1
arrow
arrow

    barnetw1s1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